联系我们
姓名:郑益明
手机:13882899309
电话:08182108238
邮箱:596275614@qq.com
证号:15117200910880754
律所: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达州市通川中路100号(老车坝原地区农机公司办公楼二楼)
交通事故认定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否重新申请认定
来源:达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lsdzjtsg.com/ 时间:2015/9/26 10:38:02
中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上个月我弟弟发生交通事故,昨天交通事故认定下来,我弟弟负主要责任,我们对交警部门的认定不服,能否申请重新认定?
律师解答:
不能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作法庭证据使用。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重新认定;但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再有重新认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若认为有足够证据可****事故认定书,可在法院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将会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判断是否采纳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如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不予采纳,并根据质证,具体划分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