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益明

联系我们

姓名:郑益明
手机:13882899309
电话:08182108238
邮箱:596275614@qq.com
证号:15117200910880754
律所: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达州市通川中路100号(老车坝原地区农机公司办公楼二楼)

首页: 律师文集 > 酒后驾车> 正文

酒后驾车

肇事车主逃逸怎么办

来源:达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lsdzjtsg.com/   时间:2014/12/10 10:45:25

  核心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肇事车主为逃避责任而逃逸,作为受害人该怎么办呢。

一、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二、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规定

   ■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赔偿吗?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 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电话联系

  • 13882899309
  • 08182108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