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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未成年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
来源:达州交通事故律师 网址:http://www.lsdzjtsg.com/ 时间:2024/7/2 16:36: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 职 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